【黄志雄/赵启平】大俗大雅 · 书

赵启平,一个生活在现代社会的优秀医生,除了写病历开药给账单签字之外就不怎么用笔写字。尤其是医院系统升级之后,病历全用电脑记录,他插在白大褂前衣兜的钢笔更没什么用了。但他人太闷骚,又注意这些细节,钢笔即使没用也要买一个高逼格的,从学生时代的帕克、水人买到万特佳、卡地亚。黄志雄觉得万特佳太花哨,赵启平就嗔他,“你懂什么,手表、袖扣和钢笔是男人的三大浪漫。”黄志雄是最不在意这些的,在他看来这些装饰品还不如对酒的了解更能体现身份,更何况赵启平的浪漫何止这三样,领带领结领带夹,火机烟草网球拍,赵启平不管用不用都捡着好的买了几样。但黄志雄去意大利的时候还是寻了家小铺子花很高的价格给赵启平买了一支没牌子的手工钢笔。赵启平收到,如获至宝,夹在衣兜里小心翼翼,一直舍不得用。

 

赵启平虽说不怎么写字,字体倒还不难看,清清楚楚有棱有角,和他的人一样风流。他手指本来就又长又灵活,写起字来特别好看。就算黄志雄看久了也还是会被这样的赵医生迷得性起,在他背后搞小动作。赵启平最烦他这样,难得写个字还不断被打扰,钢笔尖戳在本子上颤颤巍巍,洇了好几页纸。赵医生越发心烦意乱,只好把钢笔撂在一旁转过身来狠狠吻他。至于开了帽的钢笔晾着好不好,谁管呢。

 

他自认是接受过高等教育的人,写过的字不知道比黄志雄多多少,没想到黄志雄写字却比他好看多了。闲聊时他曾经问过黄志雄,黄志雄说在法国这么多年,想家时除了他姐也见不到别人,写写字打发时间多少也算是遣思乡情。别看他五大三粗,年轻时候最喜欢抄诗词古文,手头上有本赵孟頫的前后赤壁赋,被他不知道临了多少遍。

 

赵启平震惊于黄志雄居然是这么文艺的人,又心疼他早年的经历,一时不知道说什么好,连眼都忘记眨直愣神。

 

黄志雄却揉着他头发,把他脑袋往自己胸肌上靠。

 

他说,“怎么了?”一边说话一边笑,赵启平感觉到他胸口随着呼吸上下起伏,震得他耳朵痒。

 

“没怎么,嫉妒你一个半文盲写字好看。”

 

黄志雄给他顺着毛,在这样一个无所事事的下午,两个人都昏昏欲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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